持在留資格證明書的簽證申請人需補交簽證申請材料接日領館通知,4月3日之前已送簽但未取得簽證結果的、持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簽證申請人需補交以下材料: 一、誓約書(樣式請見鏈接:https://www.guangzhou.cn.emb-japan.go.jp/visa/doc/1102seiyakusyo.DOCX) 二、 說明書
注意事項: 一、誓約書:可提交復印件,需提交2份;文末署名處需有責任人的親筆簽名并加蓋企業公章。請點擊以下日領館網址查看關于誓約書的要求: https://www.guangzhou.cn.emb-japan.go.jp/cgjp_cn/visa/doc/20201103.html 二、說明書: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簽發日期已超過三個月的申請人,需提供由在日擔保人本人(非所在單位)制作并簽名蓋章的說明書復印件,格式不限,但需含申請人姓名(含拼音)、出生年月日、性別、護照號及“引き継き、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時の活動內容どおりの受入れが可能である”的內容。
申請人可將材料補交至柜臺或郵寄至我處,應隨附申請人姓名、護照號碼及受理編號(可參見回執單)。收件人:簽證服務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97號外事辦大樓411室;郵編:350003;聯系電話:0591-87810788。 |
主辦單位:福建省外國機構服務中心 地址:福州市華林路97號 郵政編碼:350003 閩ICP備11002494號